互联网广告新规对于SEO优化是喜还是忧呢?
互联网广告新规对于SEO优化是喜还是忧呢?
从9月1日起,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将正式实施,明确界定了互联网广告,要求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,显著位置标明“广告”,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。互联网页面弹窗广告要能一键关闭。在粉丝经济中,网红、明星的微博、微信等自媒体发布商业广告,也要显著标明“广告”。值得注意的是,朋友圈、微博等社交媒体转发广告也要符合规定,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。
从以上广告新规来看,搜索广告这一块,自然搜索排名与广告排名应该有个明确的区分,否则,你懂的,罚款、警告少不了。
如此办法一旦实行,那么自然排名显然就更有价值了,做SEO的朋友该笑了,你们的价值该上升一个台阶了。
看看国内三大搜索引擎的表现吧!还真是积极。
我的看法:如果真的要区分“竞价排名”和“自然排名”,此次互联网广告新规依然不够完善。“办法”应该要求搜索引擎把“广告”两个字加大,加粗,而且竞价排名和自然排名之间隔一行,明显突出两者的不同,另外凡是“竞价排名”链接,全部添加一个显眼的背景色,这样可以让用户一目了然,选择哪个链接,由用户自己做决定。
再看关于弹窗广告的规定,要求必须有明显的一键关闭按钮。小站长们真的要哭了。很多小站长就是靠这个广告赚点钱。因为,就目前网站盈利模式来看,很多都是靠放广告来维持的,虽然站长们也知道会牺牲一些用户体验,但是,为了挣点钱维持网站,还不得不放点广告,很多网站都是诱导点击,骗取了不少点击。新规一出,额,这个就要泪哭他们了。
请问这个广告,我应该怎么关闭它。搜狐小朋友。